法国政府部长会议日前通过了消费信贷改革法案,国民议会将在本月对该法案进行表决。
这项法案意在让信贷产品更加“以人为本”。其主要内容是:要求金融机构在推销信贷产品的广告中加入提示语“贷款需担保且需偿还”;金融机构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向贷款者公开信息,充分告知贷款者申贷的条件,并认真审核贷款者的负债水平;把贷款者撤销所订信贷产品的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并设立最高消费贷款额度。
在法国,由于此前银行贷款具有无需担保、贷款数额灵活、偿还能力审查简单等特点,“借明日钱享今日福”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各金融机构打开钱袋子,变着花样吸引消费者借钱消费。由此,法国的负债家庭日益增多,大到买游艇、别墅,小到付电话费、物业费,都可使用贷款。
然而,轻松消费的背后,无数法国人踏上了一条望不到头的还债路。而信用卡循环贷款利息高且计算相当复杂,更是让消费者不知不觉中债台高筑,陷入了“连环债”。 法兰西银行(法国央行)近日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向该行申报“过度负债”的家庭中,85%是由于使用了高利率、先还利息、本金累积的循环信贷。
法兰西银行的数据还显示,从1996年起,法国的家庭负债率呈逐年上升之势,到2008年底已高达74.4%。同时,过度负债的家庭数量增加之快也令人咋舌。仅今年第一季度,向该行申报过度负债的家庭就超过5万户,其中3月份申报的家庭高达2.1747万,创下该行1990年设立“过度负债委员会”以来单月申报人数的最高纪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法国约有70多万家庭身负重贷,过着月月被“逼债”的日子。
月工资在1200欧元左右的普通公民,每月除去衣食住行和税金等支出外,一般所剩无几。一些额外的应急开支不得不使用信用卡进行贷款消费。当前衰退的经济、不景气的就业状况,使许多法国人的日子越来越拮据,问题多多的消费信贷更成了法国家庭过度负债的直接“肇事者”。面对这一情况,法国政府对消费信贷“下猛药”,也就理所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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