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经济部长拉嘉德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府已经决定在2011年财政预算法案中设立银行税,并从2011年开征,预计,当年,征收的银行税总额可达5.04亿欧元。
据悉,按照上述法案,在法国的法国和外国银行都将根据承担的风险程度缴纳银行税。拉嘉德表示,涉及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总数可达20余家,到2012年,银行税总额可达5.55亿欧元,到2013年上升到8.1亿欧元。
拉嘉德强调,银行税的开征原则非常明确,银行承担的风险越大,需要缴纳的银行税额也就越多。而且,该项税收不仅适用于法国银行,也适用于在法国经营的外国银行。
报道称,银行税的收入将用于减少法国的公共财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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