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19日发表新闻公报说,法国政府已正式公布“限薪令”,对金融行业薪酬监管作出具体规定。
拉加德说,法国政府政令规定,法国金融业发放的奖金至少有40%必须分三年支付,奖金额度越大,延期支付比例越高,最高可达60%。政令还规定,法国金融行业50%的薪酬将以股票或其他形式的金融工具支付。
为监督各金融机构遵守这些规则,法国政府还加强了法国银行和保险业监察局的权力。如果银行和其他金融信贷机构的薪酬政策不能保证良好的风险管理和促进可持续增长,监察局有权要求实行强制修订。
拉加德还说,法国金融市场协会和法国银行联合会此前对金融行业薪酬制订了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如今被法国政府采纳,形成行政法规。新法规也是根据欧洲议会今年7月通过的相关立法草案所作出的相应调整。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去年9月在美国匹兹堡举行峰会后发表声明,宣布支持金融行业薪酬制度改革,以保持金融行业的稳定性。法国是最早加强金融业薪酬监管的国家。去年11月初,法国经济部发布政令,规定金融信贷机构高管的薪酬必须延期支付,但没有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7月,欧洲议会投票通过加强银行业薪酬管理的立法草案。这一新法规将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新法规,欧盟今后将减少现金形式的红利发放,将现金比例限制在红利总额的30%以内,如果奖金数额大的话,限制到20%。新法规还规定,奖金中至少有40%必须分三到五年支付,而且要和长期的业绩与表现挂钩,如果表现不佳,现金红利将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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