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内阁同意削减富人税收,并废除个人缴税上限,以在大选前一年解决政治上敏感的财政问题。
法国预算部长兼政府发言人Francois Baroin在内阁会议结束后表示,削减税收既公平又有效,法国税收在欧洲国家中仍然较不规则。法国总统萨科齐去年11月呼吁资产税收改革,以使得法国税收体系与欧洲其他国家税收体系更加一致。但他承受着党内成员的压力,因部分成员希望废除富人税。同时,民调显示,公众支持征收富人税并反对税收上限。
2011年将废除富人税第一部分,即对于资产处于80万欧元(115万美元)至130万欧元的个人的征税。从2012年起,资产处于130万欧元至300欧元的个人缴税税率为0.25%,资产超出300万欧元的个人缴税税率为0.5%,这替代了四个征税等级,最高税率为1.8%的税收制度。
法国财政部官员表示,整体税收举措2011年将增加税收收入7,100万欧元,2012年增加收入1,400万欧元,2013年增加5,600万欧元。法国2010年预算赤字约为1,400亿美元。
法国富人税ISF于1981年引进,当时10年期国债年收益率为10%,目前为3.5%。欧洲其他国家之前或者废除了类似征税或从未征收类似税收。为减弱富人税影响,萨科齐引进税收法律,将税收总额限制在收入的50%以下。
所谓的税盾将被废除,因为2009缴纳富人税的562,000个家庭中有300,000个不再拖欠任何税款。
(杜慧琴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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