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报道,11月17日,法国内政部长盖昂在LCI电视台表示,有关外国留学生转雇员身份的通函只是“对既有法律的单纯提醒”,他还称2011年由学生身份转为雇员身份的人数上升了35%。
据法新社报道,,在讲到备受争议的涉及向外国学生发放工作许可的5月31日通函时,内政部长称这“不过是对既有法律的单纯提醒”。他说,“2006年制定的法律规定,结束学业的外国学生可以在所学专业范围内从事一份6个月的工作,以便熟悉就业环境。这一条没有任何改变。”“2011年,我们已经完成5700份身份转换,即从学生身份转为雇员身份,比去年增加了35%。”
盖昂还说,“法国为接待外国学生而感到自豪。”“我们录取的外国学生人数丝毫没有减少,每年都在6万名左右。”
内政部长表示已“清楚地听到了一些名牌高等专科学校的管理者和大学校长的呼声”,“我设立了一个研究(外国学生转换身份申请被拒)个案的渠道,收到了大约300份卷宗,150份已获得解决。”
不过盖昂强调,“我要说,在一个拥有275万名求职者、每年就业市场新增11万人的国家里,首先应该努力满足我们自己国家的就业需求。”他还补充说,“要甄别几种不同的国家……对有些国家我们要特别注意。法国不应该抢夺发展中国家的精英,这些国家需要医生和工程师。”
在5月31日通函颁布之后,许多在法国毕业的外国留学生申请从学生身份转换为雇员身份都未能获得批准,其中有些还是高材生,这一现象引起了法国大学和名牌高等专科学校的忧虑。针对这一通函已发生了好几次示威抗议。
“5月31日通函”是怎么回事?
所谓“2011年5月31日通函”是指由法国内政﹑海外﹑地方政府与移民部长克洛德·盖昂与劳动就业与卫生部长克萨维埃·贝特朗联合签署的“关于控制职业移民的通函”。在这份通函中,内政与移民部长和劳动部长给各省负责移民与外国人事务的大区区长和省长下达指令,要求严格审查“工作许可申请”和“身份更换程序”,并明确提出要严厉限制外国大学生在毕业后为在法国寻求工作而提出的临时居留许可的发放数量。
按规定,外国留学生在毕业获得文凭后如想继续留在法国工作,则必须改变学生身份,获得一份“受薪者(salarié)”居留证,并申请得到工作许可。可以说,“2011年5月31日通函”虽然没有取消(当然部长通函也没有这种权限)《2006年7月24日关于移民与融入的法律》关于外国学生毕业后的在法工作与居留规定,但却对它作出了一种限制性的执行解释,并为此设置了重重障碍。
因为,依照萨科齐当选总统以前通过的移民法律,凡在法国获得至少硕士水平文凭的外国留学生在其毕业后有权享受6个月时限,在不受“就业市场形势抗辩的”情况下在法国寻找一项工作。而所谓不受“就业市场形势抗辩的”的意思是,不能因某一工作可以由其他法国人承担为理由拒绝给予工作许可;换一句通俗的话说,对于一般外国人的工作许可申请,法国政府部门首先要根据劳动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审查,看这一工作是否能由已进入劳动市场的法国人或外籍合法劳工来承担;如果是的话,便能以“国内劳动市场有人承担该工作”为理由而拒绝外国人的工作许可申请;这是法国给予外国人工作许可和接受劳工移民的通常做法。
为了提高法国对大学生和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加入全球范围的人才竞争,2006年的法国移民法专门为在法国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文凭的外国留学生作出了一个例外规定,也即当一家法国企业愿意雇用一名毕业不到6个月的外国学生时,可以不必考虑这一工作岗位是否有其他法国人或合法外籍劳工能够胜任这一问题,负责审理的省政府即可给予工作许可和身份转变,使学生从原来的“大学生居留”改换成“受薪者居留”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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