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法国一地方法院在审判一起普通的离婚诉讼案时作出了让人咂舌的判决,除了正常的财产分割,此案中的男方还被要求额外赔偿妻子1万欧元“性福”损失费。原来,在本案最初受理时,女方就向法庭控诉丈夫在婚姻的最后几年里基本不满足她的性生活需求,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多年的无性生活导致她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法庭商议后认为女方的诉求合情合理,这才史无前例地多出了一项赔偿名目。
此案第一次审理是在今年5月,法国南部普罗旺省埃克斯市的法庭就作出了支持女方的判决,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性生活补偿费1万欧元,可男方认为这种赔偿十分荒唐,就提出了上诉。
此案中的夫妻双方今年都是51岁,于1986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2009年1月,夫妻俩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离婚时妻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丈夫就多年不与她过性生活进行解释,还要给她补偿。按照女子丈夫的说法,他是因为身体不舒服和工作劳累等原因才不想有性生活的,无关出轨或故意折磨妻子。不过当法庭要求男子出具能证明他当年身体不适的证据,比如病历时,他却什么都拿不出来。
“根据婚姻法,夫妻双方在婚姻维系期间有满足对方性生活的义务,性生活和谐也是夫妻互相表达爱意的重要方面。本案中妻子是受害者,而男方无法证明他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拒绝履行性生活义务,所以他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妻子感情,应该进行赔偿。”一名法官说。
11月29日,法国司法部门的网站上公布了此案的二审结果,不少法国人表达了支持的声音。有人表示,这样的判决可以防止丈夫故意出轨,把忠诚于婚姻关系的妻子扔在家里忍受身心上的折磨。也有人认为,夫妻间的性生活是婚姻关系里的隐私部分,他人不应过多干涉,另外此案的判决有偏向保护女性之嫌。
(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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