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于29日晚间通过了新环境法的最终版本,该法律涉及建筑业、交通、农业和生态系统保护等方面,为法国未来环境保护确定了方向。
作为能源消耗“大户”的建筑业是新法律的重点规范对象。条文规定,房屋建筑完成后,必须办理符合能耗标准的证明;在出租和出售房屋时,要在有关条款中标明能耗情况。
在交通方面,法律鼓励公共交通的发展,并加大对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新环境法主要对风能的发展进行了规范;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法国将全面禁止杀虫剂广告,并对所有控制植物病虫害的化学制品进行严格限制。
法国政府于2007年7月初发起一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全民辩论,并成立一个由社会各阶层人士参加的环境政策工作组。在总结了全民辩论及工作组建议后,政府宣布了一系列环保措施,而新环境法正是在此基础上起草的。
法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长让-路易·博洛对法案的通过表示祝贺。他说,这部法律具有标志性意义,其涉及范围之广、投入人力之多、受关注程度之深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属少见。不过一些议员认为,新环境法对工业做出了许多妥协,还不够彻底,此外,法律的执行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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