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立法机构于9月中旬颁布的穆斯林服饰禁令已经“越过了最后一道障碍”,进入正式执行阶段。从2011年春季起,在公共场所穿戴穆斯林面纱的女性将受到罚款。
法国颁布的法案中指出,凡在公共场所穿戴遮掩面部的穆斯林面纱者,均会受到150欧元(约人民币1397元)的罚款。强迫他人穿戴面纱者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一年监禁或是高达1.5万欧元(约人民币139660元)的罚款。法国政府发言人表示,禁止女性在公共场所遮盖面部是出于“安全原因”,而强迫妇女穿戴面纱则是一种“这片土地无法接受的新的奴役行为”。
法国颁布的此项法案曾受到多个国际组织的强烈谴责。然而前不久一家国际调查公司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2%的法国受访者都支持这项“面纱禁令”,明确对禁令表示反对的受访者仅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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