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部长佩克雷斯女士11月6日宣布:法国5所大学(CLERMONT-1、CORTE、PARIS-6、POITIERS以及TOULOUSE-1大学)已获准成为其大学不动产的业主,其中4所大学从2011年起就拥有大学的不动产。
根据2007年8月通过的大学自治法,到2012年,全国所有大学都将在预算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实行自治,并且可以要求拥有大学的不动产。目前国家是全国高等教育学府1860万平方米房地产(6350个建筑)的物主。
这些大学产权将以免费出让的名义转移,国家将为大学建筑符合安全的工程付费,然后每年重复拨款(款额按教学活动而不是按面积计算)给大学,作为这些转移的房地产的大型维修和更新费用。
根据大学自治法,大学将可自由管理、购买、出售、兴建或摧毁大学建筑和(或)地皮,而在此以前这是不可能的。
在国家将于2011年初与之签署“移归协议”的5所大学中,奥维涅地区CLERMONT-1、POITIERS以及TOULOUSE-1 CAPITOLE3所大学将立刻成为其大学不动产的物主。待目前正在审议的法律草案解决国家向科西嘉特区议会赠与土地的问题之后,CORTE大学也将拥有其大学不动产。
与此相反,巴黎第6-皮埃尔和玛丽·居里大学(UPMC)由于JUSSIEU大学校园翻修工程在2014年以前不可能完工,实际移归日期将要等到完工之后。
另外还有4所大学(AVIGNON、CERGY-PONTOISE、PARIS-2 PANTHEON-ASSAS 以及PARIS-EST MARNE-LA-VALLEE)也申请拥有自己的产权,可能从2012年起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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