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1月1日,在法国签订俗称“同居协议”的紧密关系民事协议(PAC)的人数超过100万。
报告显示,2009年初,登记“同居协议”的伴侣有6%为同性,其中三分之二为男性。在18岁至39岁年龄段,一半同居伴侣没有孩子,而同年龄段婚姻关系伴侣没有孩子的家庭只占15%。
报告说,越来越多属于较高社会阶层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选择登记“同居协议”,同居伴侣中有26%为公职人员或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法国从1999年底开始实施紧密关系民事协议,成为恋人在法律关系上组建家庭的一种选择。2005年改革后,民事伴侣关系具有与婚姻关系相似的一些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伴侣共同纳税的减免优惠、伴侣财产继承的免税权,以及伴侣享受对方的保险和承担伴侣的债务等。
在2010年,法国有24.9万对男女登记结婚,19.5万对伴侣登记民事伴侣关系。
由于伴侣关系登记和解除的法律程序相对简单,许多法国情侣倾向于选择这种方式。法国人选择登记为民事伴侣而非婚姻关系,还有些是由于曾离婚并对婚姻失去兴趣,也有的是在观念上反对结婚、但同时又希望减轻纳税负担的年轻情侣,也有许多情侣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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