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报道,法国仍然禁止同性恋者结婚,但两名女同性恋者上周六6月4日在南锡(NANCY)市政府正式公证结婚。两女的婚姻严格遵守了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因为“新郎”斯特法妮是一个变性人,但她在法律面前一直被认为是一个男人。对支持同性恋结婚的人来说,她们的婚姻有点嘲弄当局。
据法新社报道,南锡副市长洛朗·埃纳尔(激进党)说:“以这种方式结婚,这在法国是首例。”
欧洲环保党-绿党(EELV)国民议会议员马梅尔向法新社宣布:“我要对洛朗·埃纳尔说:欢迎加入俱乐部。”马梅尔曾于2004年6月5日在贝格勒(BEGLES,纪龙德省)市政府为两名同性恋男子证婚,当时曾引起很大的争议,这个首例后来被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取消。
南锡共和国检察官在婚礼之前曾表示:“我们不能阻止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婚。”
斯特法妮·尼科59岁,她出生时的名字是斯特凡(男性),她和27岁的艾丽兹同居已4年。她们宣布:“对希望拥有同样的权利、希望法国成为一个真正的共和国的数百万男女同性恋者来说,我们婚姻已成为一个象征。”
新郎新娘随后加入了在南锡举行的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阴阳人或变性人自豪大游行,游行人数总共有2000人。
南锡市长安德烈·罗西诺(激进党)宣布:“这个婚姻的逻辑是共和国法律执行的逻辑。”他强调婚礼“非常有人情味、充满人道主义”。
两位女主角在婚礼之后向媒体透露:在婚礼期间“很感动”,她们表示婚礼是“和其亲人一起共度的一个爱和温馨的时刻”。
艾丽兹的结婚证人(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对副市长宣布两女结为连理时“仍以斯特法妮·尼科以前的男性名字斯特凡称呼她”觉得遗憾。
尼科夫人表示她曾接受一个外科手术,但她拒绝向法院机关出示证明她曾接受手术的文件。
根据1992年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要想更改身份证件上的性别,当事人必须出示这样的文件。由于她拒绝,南锡上诉法庭4月初的判决仍拒绝她把身份改变为斯特法妮·尼科。
斯特法妮在婚礼后的记者会上表示:“吊诡的是:人家歧视我们,却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礼物。”
洛朗·埃纳尔说:“真正的丑闻不是两个女人结婚,而是斯特凡变成了斯特法妮,而人家一直不承认。这个婚姻突出了变性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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