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费加罗报》8月24日报道:为了振兴公共财政,法国政府出台了新税制,针对年收入超过50万欧元的群体征收3%的附加税。
法国总理菲永称:“这一措施于2011年开始施行,直到公共赤字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时取消。”他还表示,此举将每年为法国带来2亿欧元的财政收入。
(中国经济网实习记者 王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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