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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18日晚投票批准在今明两年内针对年薪超过100万欧元的个人征收高税率的“特别富人税”。
税率确定为50%
根据法国政府提交的2014年财政预算提案,2013年和2014年,在法国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将为年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的员工缴纳一项名为“特别互助贡献”的税收,税率确定为50%,但一家企业此项税种所缴纳的总额不超过其营业额的5%。
由于在法国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还必须为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这一新税种实际税率接近75%,与法国总统奥朗德在竞选时提出的开征高额“富人税”主张相符。法国政府称,这一新税种将涉及470家企业的1000名员工,每年可为法国政府带来2.1亿欧元收入。
属临时性税收措施
法国负责预算事务的部长级代表贝尔纳・卡泽纳夫表示,这项新税种并非针对“成功人士”,而是高收入者在公共财政困难时期所作的“特别贡献”。他强调,法国在整顿公共财政期间有必要本着“公平”原则,采取这项临时性税收措施。
而反对党人民运动联盟议员马克・勒菲尔则表示,这项新税种将“破天荒”地成为法国体育类专业报纸《体育队报》的头版头条。
法国职业足球联赛表示,这项新税种将涉及法国足球甲级联赛的13家职业俱乐部,它们将因此多缴纳4400万欧元。
法国宪法委员会去年底曾裁定,法国政府拟于2013年和2014年对年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的个人征收税率为75%的所得税“侵犯了税收平等原则”。
法国政府于是经过数月酝酿,针对奥朗德的竞选主张提出了新措施。但这项措施还需要提交法国参议院(议会上院)审议和批准。在参议院否决的情况下,法国国民议会仍有最终审议权和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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