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 编辑:王苏
法国参议院打击卖淫法案特别委员会7月8日通过了加强打击卖淫的法律提案,但删除了其中最重要的惩罚嫖客的条款。
法新社报道,委员会委员、欧洲-环保绿党(EELV)籍参议员艾斯黛·本巴萨女士指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之后,委员会(以16票反对、12票赞成以及2票弃权)决定取消惩罚嫖客的条款,其主要规定是对花钱买春的嫖客处以1500欧元的罚金。”
本巴萨表示:“我们强调了妓女可能因此贫困加剧和安全不保的情况,惩罚嫖客势必导致嫖客稀少和妓女被迫隐藏起来,危险的嫖客可能趁机加害妓女。瑞典的例子显示这一套行不通。”
参议院特别委员会中有好几名委员曾多次表示对惩罚嫖客条款有保留意见,包括委员会主席、社会党参议员让-皮埃尔·戈德弗瓦在内。
然而,在这套法律提案送交参议院全会审议期间,惩罚嫖客的条款可能以修正案的形式重新提出。但这套法案尚未列入参议院议事日程之上,而且本巴萨女士在表决之后表示:“法案将不列入全会的议事日程之上。”
这套法案仿效瑞典自1999年以来惩罚嫖客的法律,已于去年12月初获国民议会审议通过。主要规定对初犯的嫖客处以1500欧元的罚金,累犯罚金加倍。法案还预定取消旨在惩罚妓女“主动拉客”的轻罪。也预定对想要从良的妓女提供社会扶助和转业培训措施。本巴萨女士表示:参议院加强了在这方面的措施。
国民议会“打击卖淫制度”特别委员会的两位委员、这套法律提案的起草人、社会党籍女议员莫德·奥利维埃和卡特琳娜·古特尔,发布了一项联合公告,强调:“如果法律只着重其他方面而不重视削减嫖客需求的必要性,这套法律将没有效力。”
这两名议员基于“卖淫是对妇女施加的一种暴力,嫖客应该为此承担责任”的信念,提出了这套法案,获得了妇女权利部长瓦洛-贝尔卡塞姆女士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主张惩罚嫖客的人士认为:召妓买春的嫖客不能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助长犯罪团伙。
然而,司法部长托比拉女士在委员会前发言时强调:不应该低估协会的忧虑,协会担心一旦对嫖客施以惩罚,妓女将躲藏到愈来愈隐秘的地点。
性工作者工会曾指出:自从打击嫖客的法律提案引起争论以来,妓女遭到攻击的案子增加,曾有一名中国妓女被杀害。“由于不断强调卖淫本身就是一种暴力,公权机构把性工作者树立成理想的攻击目标,攻击者认为攻击这些无论如何没有任何权利的妓女是正常的。”
图卢兹市政府自本周一以来禁止在该市街区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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