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各国媒体时常披露学术造假事件,法国政府、民众和科学界开始越来越重视这一问题。虽然法国政府迄今尚未出台任何针对学术腐败的法律法规,但已经有一部分科研机构正通过制定科研人员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等方法,规范科研活动。
1998年,一位名叫贝尔纳·比安的比利时生物学家引起了法国科学界的争议。他于1992年起担任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所雷恩实验室的负责人,开始对“肥胖基因”进行研究,并取得了突出成果。不过在1997年,他团队中的2名研究人员突然找到有关教育主管,报告比安强迫他们伪造实验数据。
此后,又有一些跟随比安工作的科研人员要求著名科学期刊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将他们的名字从相关论文的摘要中删除,原因是他们得出的一些与比安理论相悖的数据没有被写入文章。一时间,有关比安学术造假的新闻不胫而走,但比安对这些指责全部予以否认,并离开法国前往美国。
虽然这件事至今没有得出明确结论,不过它为欧洲科学界敲响了警钟。不少人开始思索,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铲除科学界的“毒瘤”——学术造假,使科学净土不再受到“污染”。
有鉴于此,法国各研究单位除提倡加强行业道德教育以外,主要通过制定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等措施,来创造一种严谨的学术氛围和相对宽松的整体评价体制,防范学术腐败。
比如,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就成立了科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科研道德准则和条例,内容涉及防范科研舞弊和非法占有科研成果等,并且规定了研究人员在科研评估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教育研究人员尊重科学伦理,正确处理个人研究自由与社会义务的关系,委员会尤其重视对科研人员的整体评价,避免研究人员因过度追求眼前利益铤而走险。
法国另一个重要科学研究机构——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所也在1999年成立了科学廉洁委员会,该委员会接受书面申诉,在保密的前提下备案并开展相关调查。一旦确认属于可受理案件,委员会就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展开深入调查。此外,这个委员会还制定了科研工作守则,并对其所有科研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以防范学术腐败等不良行为。
记者曾接触过一些法国科研人员,他们大都认为,目前研究方面的工作压力确实在不断增大,但法国科研单位严谨的学术氛围和相对宽松的评价体制,使他们并不愿意在研究中造假,因为一旦被发现,将身败名裂,得不偿失。
学术腐败的形式五花八门,其主要原因是名利竞争日趋激烈,以及社会上追求眼前利益的浮躁情绪所致。有法国专家指出,防范学术造假需要铲除产生这种现象的土壤,营造正直严谨的社会氛围,这是任何行业规范所无法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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