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油产品课重税
法国增值税税率分两类,一类 5.5% ,一类19.6% ,石油产品属于“刺激节约类商品”,其征税标准是19.6% 。在石油产品国内税和增值税的共同作用下,税收通常占法国石油产品售价的65%以上。
事实上,法国石油产品税前价在欧洲各国中算是低的,但加上石油产品国内税和增值税后,其价格几乎是世界上最高的,只有瑞士等高收入、高消费国家的油价方能与之持平或稍高。
法国石油产品国内税与原油价格和燃料成本价格无关,而只与燃油种类有关。以2008年法国政府的征税标准为例,每升无铅汽油征收0.6069欧元的燃油税,每升柴油则征收0.4284欧元。该税税率通常每年微调一次。
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明法国的油品零售价:油品零售价=(燃油成本+公司利润)+(燃油成本+公司利润)×19.6%(增值税)+石油产品国内税。
法国政府对石油产品课以重税,其本意是提倡节约,珍惜有限的石油资源。开车多的人,对路面的损耗比较多,其消耗的燃油也比较多,其交的税费也比较多,他对国家公路建设的贡献也就比较多。反之,不开车或开车少的人,他对路面的损耗小,其消耗的燃油少,自然可以相应减少纳税。这一征税制度实际上鼓励人们少开车,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在该税种的作用下,法国街头的小排量汽车比例大大高于美国,甚至高于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此外,在高油价的打压下,法国多数大城市居民以地铁和公共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有效地减少法国对石油的依存度,环境污染也为之减轻。
近年来,由于国际油价总的趋势是不断走高,法国政府保持燃油税不变的做法普遍遭到民众的质疑,重新设置石油产品国内税浮动税率已势在必行。 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法国政府曾多次表示,如果某年的燃油税收入大大高于预算,则政府有必要将盈余部分以财政补贴等方式返还给法国民众。
普通路桥不收费
由于法国政府已经征收了相当高的燃油税,因此该国没有养路费一说,普通公路和桥梁一般均不收费。实际上,石油产品国内税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都被用来投入农村及城市的道路及桥梁建设。
法国唯一收费的道路是部分主干道高速公路。上世纪90年代以前,法国通常的做法是政府修建高速公路,然后交由私人或私营企业经营维护,政府只收取一定的税收。上世纪 90年代以后,法国政府索性将高速公路的修建权通过招标的方式出让给私营企业,后者自行筹资建路并保证各路段的维护,也被授权收取高速过路费。通常来说,私营企业新修的高速路收费比普通高速路高,但即使这样,百公里高速公路收费一般也不超过10欧元。
不过,法国政府规定,在一些大城市周边的高速公路是不许收费的。以法国首都巴黎为例,在其所在的“法兰西岛”地区(巴黎及其周边6个省的大部地区)高速公路是不收费的,通往巴黎的各高速公路的最后一个收费站距巴黎城区的距离通常在30公里至50公里,而环绕巴黎郊区的A86高速路以及机场高速路(部分经由 A1高速路)都是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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