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一:当代法国的代表制民主的代表性受到极大削弱,法国政府和法国议会的合法性受到严重质疑。
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建立的西方民主制度基本上属于间接民主,即代表制民主。这意味着人民不直接管理国家,而把管理的权力交给通过选举产生的议会和政府,议会和政府是“人民的代言人”,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但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法国公民的政治兴趣逐渐减少,弃选率目前达到40%左右。那么,选举出来的议会和政府还能够自夸是“人民的代表”吗?
法国民众经常感到议会和政府做出的许多决定与多数民众的意愿相违背。2005年的欧洲宪法全民公投,约55%的法国公民说“不”,然而法国议会却以约85%的高比例赞成欧洲宪法。
为此,今年上半年法国一些有识人士联合写给法国总统、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一封要求实行民主改革的请愿书宣称:法国议会和法国政府不再有任何的合法性!
危机二:当代法国的民主政治已沦为左派和右派之间你争我夺、勾心斗角、互相拆台、势不两立的竞技场。
法国的左派倾向于维护中低收入的阶层的利益,要求实现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反对经济自由主义,主要党派有社会党、法国共产党、绿党等,其中最大的左派党是社会党。法国的右派倾向于维护富有阶层的利益,支持经济自由主义,提倡私有化,主要党派有人民运动联盟、国家前线党、法国人民联盟等,其中最大的右派党是人民运动联盟。另外,法国也有走中间路线的政党,如法国民主同盟,现改为民主运动党。
这些政党的领袖一心想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为加强自己的政治地位,明争暗斗,互相攻击,只看党派,不问是非。每次选举都演变成一场活生生的党派决斗的戏剧。
危机三:当代法国的民主的实质是资产阶级民主,由大资产阶级控制下的政治精英们垄断了权力。
法国的重要政党大多有掌握着法国经济命脉的大财团支持,每次选举,大财团暗中给政党提供竞选经费,帮助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政治精英们也不得不迎合大财团们,争取他们的支持。这就使得大财团们与政治精英们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大财团们实际上控制了政治精英们。如现任法国总统萨科齐就与大财团们有扯不清的关系。他2007年刚当选总统时休假去马勒特(Malte)岛旅游,乘坐的是某亿万富翁免费提供的豪华游艇。2007年夏天,他携妻子和女司法部长去美国一个豪华度假村度假,也是由某亿万富翁买单。
然而对于有政治雄心的普通老百姓,他们既缺乏这种与财阀的密切关系,又往往被选举的高门槛拦住了脚步。如法国的总统选举规定:必须获得至少500名市长或镇长的签名,才能具备候选人的资格。
危机四:当代的法国处于个人主义社会,个人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盛行,公民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逐渐消失,传统意义上的“人民”已不复存在。
在“光荣的三十年”(1945 - 1975),法国出现了一个消费型的社会,自从70年代中期以后,法国社会在逐渐非政治化,个人主义社会开始形成。个人不再以社会为中心,而以自我为中心,沉湎于消费和享受中,而对周围的人、对社会漠不关心,丧失了公民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众所周知,丧失公民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个人是组成不了人民的。那么,缺乏好公民和人民的法国民主还能是一个好的民主吗?如果,人权就是过分强调个人主义,那么就必然出现“民主反对民主自己”的现象。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使法国公民恢复公民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一些法国政客提出了一些举措,但是,由于种种条件限制,这些举措都未能得到落实。
危机五:当代法国的政府权威受到严重挑战,在逐渐消失。
个人主义已成为法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个人的地位和个人的价值远远重于集体的地位和集体的价值,甚至可以说:集体、社会和国家在相当一部分法国人的心目中是可有可无的。这就促使无政府主义和民粹主义流行,人们不把政府放在眼里,不尊重政府,不愿意服从政府,更不畏惧政府。
现任总统萨科齐在竞选总统时就极力抨击法国1968年5月的学生运动,指责该运动把法国推入了个人主义社会,使法国政府的权威逐渐受到削弱。他认为,政府不能没有权威,只有具有权威的政府才能管理好国家。因此,他很想恢复法国政府的权威,提出了一些措施,如在学校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责任感教育,强化政府对电视媒体的控制。但这些措施收效甚微,难以改变法国政府的权威日趋下降的局面。
危机六:当代法国的民主未能较好地维护人权,社会不平等的问题非常突出。
法国是人权的发源地,号称“人权国家”。法国人也习惯于象美国人那样,对他国的人权状况颐指气使,评头品足。但是,法国并非人权的榜样国家。
17世纪以来,法国与其他西方国家一起,在全球推行殖民霸权主义,发动殖民侵略战争,争夺殖民地,疯狂掠夺和榨取殖民地的各种资源,屠杀敢于反抗的殖民地人民,实行残暴的殖民统治,严重侵犯殖民地人民的人权。戴高乐将军1958年执政以后,才决定结束殖民主义政策,接受所属一部分殖民地的独立要求,使法国逐渐从殖民主义的阴影中走出来。
在当代的法国,“人权”更多地是一种政治口号,具有政治意义,而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得到切实的维护。这是因为法国的社会严重不平等,存在着名义上的“人权均等”和实际上的“人权差别”之间的强烈反差。
举一个例子:法国宪法规定了公民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舆论权利,但实际上,法国许多媒体受投资商和广告商的控制,甚至受到政府的控制,很难真正完全实现“客观真实地报道”。如《巴黎人报(Le Parisien)》曾想报道现任总统萨科齐的前妻谢西丽亚在萨科齐竞选总统时投了弃权票,后受到政府的压力,不得不把文章撤下来。
第二个例子:法国宪法规定公民具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但是在求职时,条件相当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的候选人的获选机会是不同的。因此一些黑人、阿拉伯人和黄种人更改自己的名字,取一个法国人的名字,以便给考官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不仅就业如此,外来移民占了相当比例的法国社会严重地存在着种族歧视。如法国媒体曾曝光巴黎的一些高级娱乐场所拒绝黑人进入。正由于种族歧视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法国2005年10月至11月爆发了大骚乱,深感受到社会排斥和歧视的年轻的黑人和阿拉伯人纵火烧毁汽车和公共建筑,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
当代法国的民主危机值得引起法国的有识之士警惕、关注和反思,寻找解决危机的办法,避免危机继续恶化,最终导致民主的“破产”。法国的民主危机也给其他进行民主建设的国家提供了“反面教材”,吸取经验教训,从而更加谨慎地探索适合本国特点的民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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