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法文版 作者:张金岭
曾经有人跟我说,到了法国,印象深刻的就是好像掉进了个人主义的汪洋大海,法国人张扬个性、强调自我,动辄就罢工,没有集体观念、没有责任感云云。这样的印象,或许在某些人身上、在某种程度上是真实的,但就整个法兰西民族而言,如此下结论还是有些偏颇的。
法国人追求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但同时也具有值得称道的集体观念。在“自由、平等、博爱”的箴言中,充分地蕴含着法国人既追求实现自我价值,又强调社会关怀的观念诉求。
追求个人价值
个人主义并非等同于自我主义,它是一种重视个体价值的意识形态。法国人强调和正视个体价值、追求个性解放,他们善于言辞争辩、标新立异,就是显示自己不屈从于他人观念与意志、与众不同的一种文化性格。法国人的善辩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想法要说,更是善于且勇于表达自我的体现。他们普遍地不愿意当一名思想的追随者和观点的趋同者。在法国,孩子们从小就培养了一种与他人保持不同意见的意识,强调和突出个体的独立见解,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在我的理解中,这不全是一种表现自我的欲望,更主要的是通过呈现自己,成就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思考和表达的主体。法国人虽然强调个人价值,但给人的感觉却是低调、内敛,这种“个人主义”也给他们一定的自信心。
强调个人价值的个人主义,也包含着个人实现的价值取向——追求个人目标的实现,认为个人的成功是需要努力的,需要自己积极争取。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啃老”现象日益严重,人们也经常调侃说是丈母娘推高了房价。相比之下,法国年轻人都不会依赖父母,他们在恋爱、谈婚论嫁等问题上也普遍比某些中国年轻人豁达得多。尽管也有部分人特别看重物质条件,但法国年轻姑娘中,“嫁房子嫁车”的观念绝无市场,也没有哪个姑娘非得让男方买了房子才肯结婚,她们相信靠自己的力量去打拼生活的信念,而非指望于他人。法国年轻人基本上都能接受租房生活,在那里结婚生子,甚至有些人一辈子都生活在租住的房子里。法国女孩子也从来没有把结婚前买房当作是男人的义务。而且,法国的父母也从来不鼓励其子女在物质生活条件上“不劳而获”,丈母娘嫁女儿的时候,看重的是她是否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而非未来女婿的物质条件。
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也特别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平等。细心的人会发现,在法国,当人们介绍自己的职业时,往往使用非常中性的词,比如理发师、企业负责人、清洁工、教师、商人等等,这些介绍职业的用语想要体现的是每个人所做工作的技术含量,而不是他(她)所处的行业背后所揭示的社会阶层。从这样的习惯中,明显地能感觉出来这种职业介绍(方式和用语)潜在地诉求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衬托的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平等主张。
法国人的个人主义意识形态也表现在他们对其他个体的充分尊重上。在法国,人们信奉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个体的权利诉求止于别人的权利之前。虽然在有人看来,法国人的个人主义中有一些令人无法接受的“自我”的观念(这种观念并不代表着“自私”,二者不是等同的),但也恰恰是这种个人主义意识,在社会生活中勾画和巩固了尊重的边界,是社会道德的一个组成要素。
法国人所宣扬的个人主义并不是对个体意念与实践的无限鼓励,而是对“以人为本”的诉求,它并不排斥社会集体主义行为,也不主张个体中断与自己所处群体与社会的互依关系。众多社团组织的存在显然表明了法国人对于社会化生活与集体主义的接受,与此同时,宗旨各异的社团又集中体现了主张与诉求不同的个体所结成的群体彰显着个体的存在。
照我的理解,法国社会中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与团队合作的精神同时存在,个人主义虽为核心,但却以尊重他人为界限,突破、超越了界限,合作就无法实现。法国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强调自己的价值,注意尊重他人,也赢得了别人对自己的尊重,形成了人人彼此尊重的氛围。
当然,正常的个人主义的诉求也是有度的,一旦超过了这个度,就成了自我中心主义了。法国人的个人主义观念实际上也不能接受自我主义。但是,恰是因为源于对个体价值的尊重,法国人对待自我中心主义者的做法也是不同的,一般而言是在尊重个体价值的基础上有所保留地批评这种现象。
集体意识共存
尽管人们常常以个人主义作为术语来描述法国人的观念诉求,但在他们的价值观中,同样也存在着积极的集体观念。
成千上万的社团组织是法国人积极参与社会互动,以集体的方式表达意愿、参与社会行动的表达。法国拥有历史悠久的结社文化,社团组织在法国人的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它们在法国历史和现实中一直承接着重要的公共使命,日益成为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重要伙伴。众多的社团组织分布于多个社会领域,比如文化体育、社会团结、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权益维护、生态环保、教育培训等等,在不同层面上满足着人们社会生活的需求。尽管罢工常常成为法国人个人主义的例证,但众多法国人能够为了同一目标聚集起来走上街头,倒也是他们集体合作意识的体现。
通过社团组织,实现志愿精神与志愿行动也普遍地得到法国人的认可与赞赏。有很多法国人以志愿者的身份,借助于各类社团组织的活动,为他人、为社会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服务,既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又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在法国人的观念中,按规矩办事、遵守法律是超越于人情之上的办事法则。规则无疑体现了一种集体观念及其践行的道德。因此,法国人的集体观念是处处存在的。
尽管张扬个性,习惯于对很多事物提出挑战,但法国人普遍按既定的游戏规则办事,讲究合作精神。正是因为这样,也就出现了如同许多国人所感受到的法国社会中人际关系相对简单、较少浮躁和功利的现象。比如在工作中,大家都按程序办事、讲规则,人情通融的余地很小,个人的职责分明,个人工作成就的评价标准相对明确,不需要刻意与领导、同事处好关系,只要干出业绩即可。这是一种普遍现象,法国人就是在这样一种情感氛围中成长的。尽管工作中也存在着小团体现象,但它的影响却非主导性的。从这个层面上讲,个人主义观念有助于优化人际关系的社会生态。
在法国社会中,突出地存在着一种“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的文化理念,这种理念恰恰折射出个体与集体的并存及其关系。个体道德是个体的人生理想,而群体道德则是更多地表现了社会的游戏规则。
(张金岭: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社会文化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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