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网
针对法国住房部长杜弗洛推出的住房法案,法国国民议会9月11日通过了一项修正条款,规定租房合同可以包括一个拖欠房租和杂费的罚款条款,如果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未交,罚款额最高可相当于月租的30%。
据法新社报道,准入住房法草案社会党籍报告人戈尔德堡指明,虽然罚款总额不得超过所欠房租的5%,但最后一个月不交房租,罚款额可达30%。
报告人表示,这个条款可以“减少房租普遍保险的设立可能产生的道德上的随机风险”,除此之外,这条措施的目标是确保房东和房客之间的关系公正而平衡。
住房部长杜弗洛女士指出,这条措施主要是对不付最后一个月房租的房客起威慑作用。她指明拖欠房租罚款这一条此前是不存在的。
罚款是给予房东的一个选项。房东与房客之间可以两厢情愿地协商,同意推迟或分期支付。
对这项法律草案,右派指责政府对房客过于恩惠,制造了新的强制条件,令房东害怕,吓跑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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