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网
法国预算部长卡泽纳夫7月18日在参议院宣布,在对第二宅邸升值税体制进行改革的范围内,将对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售让的第二宅邸再额外减税25%。
据法新社报道,6此外,预算部长指明,自9月1日起,第二宅邸可免税的最低期限将从现在的30年降到22年。
此外,社会征摊金——普遍化捐金(CSG)和社会债务偿金(CRDS)——的减免今后将每年逐步递减,30年后完全减免。
对纳税人主要住宅以外的其它宅邸以及出租房的不动产升值税制改革方案,奥朗德总统6月中旬已经宣布。
卡泽纳夫指出,“为了促进建房,使房市流畅,使那些希望购房或可成为房客的人能够在不加重债务的条件下实现自己的愿望,我们决定修改不动产升值税制。”
2011年设立的减税制“鼓励住宅楼房主长时间保留房产。而在危机情况下,恰恰需要市场流畅。”
此外,可建筑土地持有期限减税措施将取消,不再鼓励人们长期持有可建房地皮。
这项改革的目标是使不动产市场流畅,对购房者和房客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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