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报道,法国内政部长盖昂的一手策划下,法国2011年收紧了取得法国国籍的条件,但未按照执政党中人民右派团体的倡议修改出生地原则,也未取消双重国籍。
据法新社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申请加入法国籍的外国人必须提供个人拥有相当于法国初中三年级法语水平的证明、了解法国的基本文化和历史,并且必须签署一份“公民权利与义务”公约。
法国每年给予10万多名外国人法国国籍,其中北非三国的人最多,其次为土耳其人和俄罗斯人。
在有关伊斯兰和移民问题的激烈辩论的背景下,政府在2011年间决定了这些新的入籍条件。内政部长当时提到了外国人融入法国社会的困难,并首次提出减少法国合法移民人数的目标。
外国人要想申请加入法国籍,法语水平必须过关,申请人在相关的约谈期间通过法语和文化水平评估审查之后,还必须签署一份“法国公民权利与义务公约”。
这份文件是融入事务最高理事会(HCI)制定的,公约特别强调遵守政教分离和男女平等原则,这些条款明确针对穆斯林。
这个公约主要提醒签约人遵守法国共和国的原则、价值及象征,公约还强调:“您成为法国人之后,就不再能够要求其他的国籍了。”
如果右派在2012年的大选中获胜,将来可能还要再收紧入籍条件。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UMP)已经表示赞成恢复1993年帕斯瓜版本的国籍法。
目前,根据出生地原则,所有父母为外国籍、本人在法国出生的人,如果在法国领土上生活,或自11岁以来在法国生活了至少5年,到成年时可自动获得法国籍,除非本人拒绝。每年在法国有3000名年轻人因这项规定自动成为法国人。
人民运动联盟的“全球化中的国家民族研究室”近日提出了15项提议,作为萨科奇2012年竞选总统的纲领,这些提议主张:“父母为外国籍、本人在法国出生的人,如果希望获得法国籍,必须在18岁时提出书面申请”。
在获得法国籍的程序中还要加上当事人必须在市政府参加“一道进入公民生活的仪式”,这个仪式涉及所有满18岁的法国人。
国会国籍权利调查任务报告的作者、国民议会议员克洛德·戈阿斯根(CLAUDE GOASQUEN),想排除非法进入法国的外国人子女加入法籍的可能性,因为“入籍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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