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 记者:胡彦珣 通讯员:潘静波
法国人约瑟夫(文中人物系化名)从酒吧喝完酒欲打车回家,看司机不在竟然自己驾车驶离,并与拦截车辆发生碰擦。公诉机关就该案提起公诉。4月7日,新民网记者从一中院获悉,法院认定约瑟夫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据悉,2012年8月10日凌晨5点一刻左右,法国人约瑟夫与他的俄罗斯朋友桑尼在本市岳阳路某酒吧饮酒后,欲乘坐停在酒吧门口的出租车离开。当时,出租车驾驶员沈某站在路边与他人聊天,不在车内,且下车时未将车钥匙拨出,约瑟夫便坐到驾驶座上,擅自启动该车并无证驾车驶离现场。沈某见状,当即乘坐另一辆出租车追赶拦截,直至复兴中路、襄阳南路路口将约瑟夫所驾车辆截停,并拨打110报警。其间,约瑟夫驾车与拦截的车辆发生碰擦,造成物损约3000元。执法民警将约瑟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32mg/ml,远超醉酒标准0.8mg/ml。
2012年11月,公诉机关向上海一中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约瑟夫对起诉指控其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与罪名不持异议,表示悔罪,且在事发后积极赔偿损失。
上海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约瑟夫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拘役并处罚金。鉴于其到案后能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损失,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约瑟夫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被告人约瑟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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