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 记者:龙剑武
“中国在取得巨大经济发展成就之后适时地制定旅游法,这一做法十分明智。”法国旅游法专家劳伦斯·杰古佐对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国首部旅游法做出如此评价。
杰古佐目前是一位旅游法问题的专业律师,还是巴黎索邦大学的法律讲师。2005年至2007年期间,她作为法国政府旅游部长的法律顾问参与《旅游法典》的编制工作。她也曾应中国旅游部门之邀来华交流,对中国黄山景区的秀美风光印象深刻。
在其巴黎的律师事务所内,杰古佐与记者聊起中国旅游法这个话题兴致颇浓:“旅游立法有利于通过发展旅游业来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她表示,该法体现出中国在国家层面对旅游发展政策和规划的重视,从立法高度注重和加强对旅游消费的保护,这与法国旅游法均有相通之处。
她介绍说,法国已建立起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旅游促进体制。负责对外推广法国旅游形象的国家机构是法国旅游开发署,各大区、省和市镇都设有旅游委员会、旅游局或旅游办事处,专司当地的政策制定和旅游促销,并为游客提供实用服务。法国目前仍以8300万的游客接待总数保持全球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的地位,这一成就与法国成熟的旅游机制密不可分。
杰古佐建议,中国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逐渐减少行政管理的色彩,向服务型机构的方向转变,甚至可以适当地商业化。法国地方的旅游局或旅游办事处还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具有一定的公私合作性质。
中国首部法律还明确规定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而旅游发展规划也应与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以及其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杰古佐认为,用法律来规范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在加强旅游开发和基础建设的同时还重视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这位旅游法专家特地强调了旅游规划的意义。她通过一些媒体报道了解到,中国有些地方盲目地大拆大建,变得高楼林立,却破坏了原有的美丽景观,这其实无助于旅游业的发展,因为游客感兴趣的是当地特色的历史和人文风貌。当然,这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欧洲的西班牙和法国南方部分地区在这方面都曾有过惨痛的历史教训。
中国《旅游法》中有关旅游经营和消费的内容也是杰古佐关注的重点。她认为,与法国法律相类似,中国的新法也非常重视保护旅游者的权益,体现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立法精神,有关从业门槛、景点管理、合同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都遵循这一原则。这样可以鼓励旅游消费,“如果你得到很好的保护,你自然就更愿意去旅游。”
杰古佐表示,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保障就意味着经营者承担更多责任,经营成本的提高必然会导致行业重新洗牌。但从业者对此不应怨天尤人,而应改变其经营习惯,着眼于旅游业发展带来的长远利益。在法国,众多的旅游商和旅行社建立了大批公会、联合会等行业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法律、统计和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中国的旅游从业者也应通过行业合作来解决自身问题。
杰古佐最后表示,新的法律出台还需要加强宣传和介绍,让公众熟悉和掌握这部法律,而制定旅游法也绝非一劳永逸之事。法国《旅游法典》自颁布以来已经历两次修订,每隔几年都会有新的法律对法典进行完善和补充,以便不断适应行业发展和消费模式的新变化。
目前,中国旅游业发展迅猛,潜力巨大。据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中国目前已跃居全球最大的境外旅游消费国。在杰古佐看来,中国拥有庞大的旅游消费市场,很快也会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制定和运用规则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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